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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再提移民门坎 :须检英、法语能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加中网新闻    时间: 2012-10-1 00:58
标题: 加拿大再提移民门坎 :须检英、法语能力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今年4月曾透露将提高公民考试申请人的语言能力,28日正式公布新法,由今年11月1日起,永久居民在提出公民考试申请时,必须一并检附英语或法语能力鉴定之相关证明。

康尼说,新移民是否能完全融入加拿大的生活并参与小区活动,对于加拿大的经济进步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根据广泛的研究与调查发现,新移民在抵达加拿大之后是否能成功适应的关键,又与所具备语言能力的程度习习相关。

移民部宣布,根据新修订的条文,年龄介于18至54岁的入籍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一并提供由政府所认可的组织或教育机构所颁发语言能力的证明文件。然而由于现行的公民法(Citizenship Act )已经规定,申请人在参加公民考试时必须以官方语言与移民部人员交谈,以确定具备英语或法语的沟通能力,所以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变,只是方式有所改变。

按照在移民部所颁布的新法所规定,申请入籍时,必须具备加拿大语言基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听与说的4级能力,而发出所检附文件的单位,必须是移民部认可的语言鉴定考试机构、以英语或法语为主的高校毕业证书、或由政府辖下的语言训练中心所颁发的能力鉴定报告等。

今年以来联邦移民部陆续出台各种措施藉以提高新移民英语能力,提升他们抵埠后的竞争力。移民部今年8月公布技术移民甄选新办法指出,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语言能力在申请时可获得加分;而康尼于今年4月在参加沙省的一个活动时也宣布,自7月1日起透过省提名项目(PNP)办理的中低等(Skills Level C、D)技术移民,必须提供英语包括听、说、读、写的四项测试成绩。

移民部进一步指出,在新法公布后,移民部官员实时开始对新的案子做语言能力的书面审核。若发现有资格不符者,移民部会将原件退回,且是以自11月1日起收到的申请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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