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1-2 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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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移民最为关注的“双重国籍”话题最近又浮出水面,不过这次不是利好消息。中国将修改《出境入境管理法》,统一外交和公安部门的信息管理平台,以整治“双重国籍”乱象。不少入籍加国的移民在回流中国后,仍然通过各种方法保留中国国籍和户口。如果中国确定修法,在入加籍后还想保留中国国籍,恐怕就难于上青天了。
中国修法治双重国籍
中国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4月28日闭幕,在提交会议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二审稿)》中,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在此法案通过之后,针对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交分别建立的现状,今后中国将建立国家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以打击“双重国籍”。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宜瑜指,“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说,“中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官媒称打击迫在眉睫
双重国籍,为何在中国成为“灰色地带”?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一篇评论中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利益纠葛上的“潜规则”。不少人认为美国、加拿大一些国家的福利确实好,很吸引人,但是又不愿意放弃国内的好处,希望通过双重国籍两头沾光,“鱼肉和熊掌兼得”。对于一些富豪级移民来说,保留“中国人”的身份不仅对他们在国内的事业很有必要,还能减轻公众指责其“在国内捞好处,却把财富转移到国外”的舆论压力。
新华社指,双重国籍,不仅有损国籍法尊严,而且也给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等司法实践,带来诸多麻烦。评论称,“打击双重国籍迫在眉睫,这既需要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又要提高违法成本。对拥有双重国籍者,无论涉及到谁,普通百姓还是名人明星,都要一视同仁、依法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威信。”
保双重国籍各有奇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的黄先生一家三口于2006年定居魁北克,并获得加国国籍。由于在国内还有一家企业和几处房产需要照顾,能否保留中国国籍成为他的一大顾虑。丧失中国籍,对于需要在国内长期居住的黄先生来讲,意味着诸多不便。不仅每次回国都要在24小时内登记,还有居留时间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在享受金融服务、医保等福利时,“老外”身份会很麻烦。经朋友支招,黄先生在入籍加拿大后就改了英文名,目的是为保留中国国籍铺路。
据介绍,其具体操作是:在入境中国时以加拿大护照办理签证,因为护照名与原来的户籍名不同,对使领馆来讲,黄先生是一个英语不太灵光的加拿大人,而对于国内的公安机关,他是持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外交和公安部门缺乏沟通。
隐瞒双国籍还有另一种更“保险”的做法,即经由第三国(地区)入境。比如黄先生,就可以加拿大移民身份,申请第三国(地区)签证,然后再持中国护照经由第三国(地区)进入中国。“第三国(地区)”一般被选择在中国香港地区,那里进入中国内地相对容易。这一过程中,第三国(地区)不掌握相关身份信息,因此无从查验。
2000年入籍美国的张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身边也有人疏通了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关系,从而在办理手续时不被揭发。据她的说法,这种情况必须具备一定的人脉才能办到。
中国与海外网友反响不一
中国网友认为,网友认为双重国籍问题严重,造成社会不公平。网友“胡杨树”说,有国外国籍和绿卡的人现在特别多,包括一些富商和官员,这些人在国内频繁使用两种身份,从中牟取利益,造成很多的不平等。
有网友认为国籍管理混乱造成“裸官”问题,应该统一出入境信息管理。网友“张爱思”说,国籍管理混乱在大的问题是“裸官”横行,这些人是在鱼目混珠,他们是国家安全潜在的最大隐患,应该把他们的身份亮明。
而在在海外网络世界,网友几乎千篇一律要求实施“双重国籍”。移居美国纽约州的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前会长矫海涛已在年初草拟了民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订案),公开徵求海内外公众的意见,并在网上徵集支持者的签名。
在加拿大的一个论坛上,网友“紫黄”表示,当事人是否保留原有国籍是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力。他并建议中国政府无需担心一个人有多个国籍,因为一个人无论拥有多少国籍,在哪个国家犯法都要受到所在国法律的惩罚。
中国为何不放开双重国籍
全球现有9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承认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中国是少数明令禁止双重国籍的国家。
国务院侨办2011年发布报告称,自1978年以来,中国赴海外留学的107万人中,仅有27 .5万人回国,70%以上流失海外。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内地资产1000万元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
鉴于这种情况,民建中央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党派提案,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并提出让海外移民以公民身份参加人代会和政协会。此后这一话题多次在两会上被代表委员提出,但至今没有积极的回应。
中国官方最近一次就此问题表态是在2008年,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彼时表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经实践证明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侨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疑虑,增进互信。”
更加久远的背景则要追溯到1956年。在当年的亚非会议上,周恩来以外长身份与印尼签订了解决华侨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海外华侨在一人一国籍的原则下,自愿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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