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华裔地铁站「跳轨」 公车局赔7500元
在洪秉政律师(右)的帮助下得到7500元赔偿的李卓文(中),认为公车局的道歉更重要,更有意义。 (明报记者摄)
大多伦多烈治文山市华裔市民李卓文,去年7月在多市Rosedale地铁站内候车时,无故被公车局执法人员冤枉他违反公车局规例,要罚款425元。李卓文在打赢刑事指控的官司之後,转而向公车局提出民事诉讼,最终令公车局道歉并赔偿7500元。
协助李卓文打掉不实指控并协助索偿的洪秉政律师表示,「坦白来说,7500元这个赔偿数目并不算多,但我们也接受,是因为许多案例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估计赔偿的金额都不会超过1万元。
「因此就算我们打赢了官司,赔偿也不会超过1万元。因此我要用快捷的办法解决这件案件。」
洪律师又进一步解说称,他的当事人李卓文虽然受到了不实指控,但精神和肉体上都没有受到创伤,再加上这件事情不是大事。而过往的案例显示,执法部门犯错冤枉了无辜者,令受害人坐了好几个月的牢,事後即使沉冤得雪,赔偿也顶多是几万元,不会很多。
李卓文蒙冤的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24日傍晚8时45分左右,当时李卓文坐在Rosedale地铁站的一张长椅上等地铁,附近一名白人青少年违规跳下路轨跑到另一侧站台,被人喝止後又跳下路轨跑回原位并离开。
但两名自称公车局执法人员的便衣男子,却一口咬定在一旁看热闹的李卓文是肇事者,并且不给李卓文任何辩解的机会,直接开出一张425元的告票。
今年3月法庭审理此案时,李卓文曾要求播放公车局的保安录影,但这段最关键的录影,似乎只存在於那两名公车局执法员的口中,因为连检控官和被告律师都没见过。最後检控官称,作为证人的那两名执法员已经离开公车局,不能上庭,因此告票撤销。
洪律师表示∶「李卓文的本意不是要拿到一大笔钱,而是要让公车局为他们的错误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便道歉,道歉是我们索赔的原则。」
公车局表态不会承担责任
最後多市公车局向李卓文送交了一份书面道歉信,信中称,「因上述事件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接受我们的道歉。┅┅再因为这宗不幸的事件,我们向您提供7500元来解决这件事情。很遗憾给您带来的焦虑或忧惧。」
但公车局方面也以合约方式表明,「李卓文已同意,这笔赔偿费用并不能被解释为承认要负担责任,对此公车局已明确表态不会承担责任。」
洪律师解释说,公车局方面的意思就是,公车局愿意向李卓文提供赔偿金,但并不等於说公车局方面会承认有法律责任,这个是很普遍的做法,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尴尬。
「他们道歉的态度还是相当诚恳,我认为这个道歉,要比这点赔偿金更重要。」
事主开心拿回公道
李卓文则表示,能够打赢官司和索赔成功,他已经非常开心,因为他当时所做的最坏打算,是要蒙受不白之冤去坐牢的。
「我真的怕要坐牢,看电视和报纸,加拿大的冤狱不少,真要去坐牢,那可惨了。我当时自认有超过一半的机会会赢,所以要博一博。」
他说∶「起初我以为索偿的过程会很漫长,担心万一输了,诉讼费岂不是很多?现在这麽快解决,放心了。他们已经向我道歉,他们也表示要检讨办事和办案的方法和程序,检讨之後会有建议,希望他们真的能够做到。
「我对法治有信心,对公义和公正有信心。我打官司也是想拿回一个公道,也算有一个圆满的解决,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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