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登录 | 注冊 | 找回密码

163 加中网–加拿大曼尼托巴中文门户网站 | 温尼伯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冊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0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移民信息] 留学生受外企聘请在本地工作 可申加拿大经验移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 09:08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9-17 13:04: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留学生受外企聘请在本地工作 可申加拿大经验移民  




    加拿大经验类别(CEC)已成为中国留学生申请移民的捷径,多数申请人在本地工作,且受雇於加拿大公司。最近有移民律师得到移民部明确回覆,申请人在本地工作,即使受雇於外国公司,薪酬支付的地点并不在加拿大,也符合资格提出CEC申请。

    针对愈来愈多申请人,虽然在本地工作,但受雇企业却非加拿大公司的申请问题,移民律师辛王(Stven Meurrens)最近自移民部取得明确答覆,指「法令并未要求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支付薪酬,又或者提供工作机会的一方必须是加拿大企业,只要是合法雇佣关系下的工作经验,即能适用申请」。


    已有逾2万人获居民资格


    辛王指出,CEC从2008年开设以来,已有2万多人透过CEC取得永久居民资格,其间移民部在今年初修改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将原本要求两年经验,改为只要求一年,不过,对於申请人能否受雇於外国公司的问题,申请规定却「含糊不清」,令很多申请人以为,为外国企业工作即不符合申请资格,有些甚至推掉为外国企业的工作机会。

    他指出,有关申请资格的问题,CEC申请条件之一是「在加拿大所取得的工作验必须得到适当认可」(have gained your experience in Canada with the proper authorization),但对於有关「适当认可」的定义,以及与外国企业之间的受雇关系,是否在「适当认可」范围之内,则未有明确解释。

    辛王说,随着外国公司在本地设立机构日多,他发现有不少申请人遭遇相同问题,且深受困扰,不久前,他取得了移民部对此问题作出的答覆,并从中获得解答。

    移民部一位官员在一封电邮中指出,「只要是经过适当认可的技术工作经验,即能申请(CEC)」,「法令并未要求薪酬支付的地点是在加拿大,又或者必须从加拿大雇主取得工作经验」。

    不过,移民官特别提醒,虽然CEC不限所工作的雇主是否为加拿大企业,但却要求经验需要与职位相符,不能是自雇。移民官举例,如果有申请人从事的工作是「顾问服务」(consulting services),即被视为是自雇,不能计算在合资格的工作经验内。

    CEC已成为中国移民申请的主流方式,根据统计,光是在2011年,有1608名中国申请人(留学生及临时劳工),成功由CEC申请取得永久居民资格。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冊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 咨询电话:1.204.294.8528
    • 邮箱:163adv@gmail.com
    • QQ:179091654
      移动客户端:即将开放
      关注我们:
    •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